“通用量具中的“通用”兩個字包括兩個含義:一是該量具應有一個較寬的測量范圍,以便于實現多功能的作用;另一個含義是,它的測量對象可以多種多樣,以便于起到通用的效果,否則只能是“單能”或“”了。
“量具”的正確定義是指以固定形態復現量值的計算器具。它的特點是在測量時沒有可動的部件。量具可分為單值量具(如量塊、角度快、量規、塞尺等)、多值量具(如線紋尺和水平儀)和成套量具(量塊組)等。
長期以來,人們習慣上把一些單值量具(如平尺、平板、樣板直尺、直角尺)、多值量具(鉗工水平儀、框式水平儀)和某些結構簡單的長度計量儀器(如游標類量具、測微類量具和表類量具)統稱為通用量具。因為它們的測量范圍和測量對象符合上述關于“通用”的概念。按照以上看法,平板、水平儀(僅指鉗工水平儀、框式水平儀)、樣板直尺、樣板角尺和表類、卡尺類、千分尺類量具等都屬于通用量具。量塊、角度塊和塞尺雖然也有“通用”的性質,但習慣上不列入在“通用量具”的檢定與調修之列,塞規則是量具,與通用量具不相干,至于百分表示值檢定儀則是檢定百分表的檢具,雖不屬于通用量具,但列入通用量具的檢、修范圍也未嘗不可。